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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大椿(1915—),1915年出生,上海市人。1935年求学于南开大学,参加了“一二·九”学生运动,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任天津学联代理党团书记。尔后转学于北京大学,担任中共北大支部宣传委员。
“七七”事变后,根据党的指示赴湖北农村发动抗日游击战争,先后担任中共京山区委(后称工委)书记,中共鄂中特委宣传部长,中共随(县)枣(阳)特委(地委)书记,中共天(门)汉(川)地委书记兼天汉指挥部政委和汉川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。1943年起,先后任鄂豫边区党委秘书长、城工部副部长,中共中央中原局城工科科长。
1947年随刘邓大军南下到大别山,先后担任罗(田)麻(城)工委副书记、中共中央中南局政策研究室农村工作组组长。
全国解放后,历任中共荆州地委书记、中南局工会副主席、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和书记处书记、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和党组副书记、河北省国防工办主任、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兼武汉市委第一书记等职,还先后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三、四届委员,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,党的十二大代表,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委员,现任全国政协常委。